我最近看到这七起案例,真的觉得有些行政部门的行为还是蛮不正常的啊 🤔。比如那次车主秦的案子, policedepartment都没放置明显的右转方向标志,而是就随意罚他200块钱了? 😱还说要driver的车速太快,责任全在 driver身上。这样做的官员不就是给 driver带来更多麻烦和风险啊? 🚗😡
最近听说最高人民法院都在呼吁加强对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,希望能让政府行为更加透明、合理。虽然这种要求很重要,但是我还是担心很多个案子是不会被解决的呢? 🤷♂️案件量也超大了,一般人的 lawyer 可能不太可能解决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