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10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发布《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》,提出分类引导新能源开发与消纳。新能源发展与消纳划分为5类:
1.统筹“沙戈荒”新能源基地外送与就地消纳:对优先开展“沙戈荒”新能源基地外送和就地消纳,提高新能源采收效率。
2.优化水风光基地一体化开发与消纳:促进水风光基地的开发与消纳一体化,提高新能源采收效率。
3.推动海上风电规范有序开发与消纳:加强海上风电的规范性要求,确保其安全可靠、环境友好和经济效益。
4.科学高效推动省内集中式新能源开发与消纳:加强中央和地方合作,推动集中式新能源的科学高效发展和消纳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