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《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指引(征求意见稿)》正式下发,标志着公募基金行业迎来一场触及核心利益的薪酬体系重构。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条款是:若基金经理过去三年产品业绩低于基准10个百分点以上且基金利润率为负,绩效薪酬同比降幅不少于30%。
根据Wind数据,截至12月5日,在近三年有完整业绩数据的3757只主动权益基金中,1444只产品跑输同期业绩基准超10个百分点,占比接近四成,涉及基金经理数量达996位。这意味着这些曾凭借规模优势领取高薪的从业者,第一次面临如此直接的降薪压力。
此次监管新规直指行业考核弊病,以刚性条款重塑基金经理薪酬分配规则。新规最核心的突破在于构建了阶梯化绩效薪酬调整机制,彻底摒弃过往模糊的考核标准。
根据《指引》要求,主动权益类基金经理的薪酬考核将聚焦过去三年业绩表现,以业绩比较基准对比结果和基金利润率为核心指标划分不同梯度。其中,最受关注的刚性条款明确:若基金经理管理产品三年跑输业绩基准超10个百分点且基金利润率为负,绩效薪酬降幅不得低于30%;反之,若业绩显著超越基准且实现盈利,则可获得合理加薪。
此次改革的另一大亮点是通过强制跟投与薪酬递延支付制度,将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的利益深度绑定。新规要求基金经理将不少于40%的当年绩效薪酬购买本人管理的基金,且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期限不少于三年。这一比例较2022年规则提升了10个百分点。
改革还建立了包括薪酬止付、追索与扣回在内的薪酬问责机制,且该机制同样适用于离职人员。这意味着即便核心人员离职,若后续发现其在职期间存在违规行为或导致基金业绩大幅亏损,仍可追溯其薪酬责任。
此次改革针对不同投资类型、不同岗位的特点,设计了差异化考核标准,体现了专业性与针对性。对于主动权益类基金经理,产品业绩指标权重不低于80%,其中业绩比较基准对比指标权重不低于30%,强化基准约束,遏制风格漂移。
改革将推动行业从“拼规模、拼营销”转向“拼投研、拼业绩”,回归资产管理本源。考核机制聚焦长期业绩与投资者盈亏,让基金公司不得不将核心资源投入投研能力建设,而非规模扩张。
从投资者角度来看,改革的核心逻辑是让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利益深度绑定,最终受益的将是广大投资者。长期考核导向将减少投研人员的短期投机行为,提升基金投资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。
随着薪酬改革的深入推进,公募基金行业将彻底告别“规模崇拜”,进入以业绩为核心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。这场改革不仅是对基金经理收入的调整,更是对行业生态的深度重塑。
根据Wind数据,截至12月5日,在近三年有完整业绩数据的3757只主动权益基金中,1444只产品跑输同期业绩基准超10个百分点,占比接近四成,涉及基金经理数量达996位。这意味着这些曾凭借规模优势领取高薪的从业者,第一次面临如此直接的降薪压力。
此次监管新规直指行业考核弊病,以刚性条款重塑基金经理薪酬分配规则。新规最核心的突破在于构建了阶梯化绩效薪酬调整机制,彻底摒弃过往模糊的考核标准。
根据《指引》要求,主动权益类基金经理的薪酬考核将聚焦过去三年业绩表现,以业绩比较基准对比结果和基金利润率为核心指标划分不同梯度。其中,最受关注的刚性条款明确:若基金经理管理产品三年跑输业绩基准超10个百分点且基金利润率为负,绩效薪酬降幅不得低于30%;反之,若业绩显著超越基准且实现盈利,则可获得合理加薪。
此次改革的另一大亮点是通过强制跟投与薪酬递延支付制度,将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的利益深度绑定。新规要求基金经理将不少于40%的当年绩效薪酬购买本人管理的基金,且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期限不少于三年。这一比例较2022年规则提升了10个百分点。
改革还建立了包括薪酬止付、追索与扣回在内的薪酬问责机制,且该机制同样适用于离职人员。这意味着即便核心人员离职,若后续发现其在职期间存在违规行为或导致基金业绩大幅亏损,仍可追溯其薪酬责任。
此次改革针对不同投资类型、不同岗位的特点,设计了差异化考核标准,体现了专业性与针对性。对于主动权益类基金经理,产品业绩指标权重不低于80%,其中业绩比较基准对比指标权重不低于30%,强化基准约束,遏制风格漂移。
改革将推动行业从“拼规模、拼营销”转向“拼投研、拼业绩”,回归资产管理本源。考核机制聚焦长期业绩与投资者盈亏,让基金公司不得不将核心资源投入投研能力建设,而非规模扩张。
从投资者角度来看,改革的核心逻辑是让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利益深度绑定,最终受益的将是广大投资者。长期考核导向将减少投研人员的短期投机行为,提升基金投资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。
随着薪酬改革的深入推进,公募基金行业将彻底告别“规模崇拜”,进入以业绩为核心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。这场改革不仅是对基金经理收入的调整,更是对行业生态的深度重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