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《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》专门就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作出重要部署。其中提到,金融系统要按照全会部署,扎实推进金融防风险、强监管、促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。
此外,中国政府还表示,将在十五个五年规划中加快建设金融强国,包括:
1. 统一货币政策体系和宏观审慎管理体系。
2. 强化市场化利率形成、调控和传导机制。
3. 进一步完善多层次、广覆盖、可持续的普惠金融体系。
4. 加快健全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养老金融体系。
5. 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。
中国政府还表示,将加强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,包括:
1. 改善资本市场包容性和适应能力。
2. 增强监管力度和风险管理能力。
3. 提高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能力。
4. 建设培育鼓励长期投资的资本市场生态。
此外,中国政府还表示,将进一步优化金融机构和金融基础设施体系,包括:
1. 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专注主业并完善治理。
2. 加快建设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。
中国政府还表示,将加快建设国际金融中心,包括:
1. 提高上海金融市场价格影响力。
2. 支持香港巩固提升国际金融中心地位。
最后,中国政府还表示,将全面提高金融监管能力,包括:
1. 加强机构监管、行为监管、功能监管和穿透式监管。
2. 强化央地监管协同。
3. 提高风险早发现、早预警、早暴露、早处置的能力。
中国政府还表示,将着力加强金融法治建设,包括:
1. 推动完成金融法立法。
2. 强化监管问责制和责任落实。
此外,中国政府还表示,将在十五个五年规划中加快建设金融强国,包括:
1. 统一货币政策体系和宏观审慎管理体系。
2. 强化市场化利率形成、调控和传导机制。
3. 进一步完善多层次、广覆盖、可持续的普惠金融体系。
4. 加快健全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养老金融体系。
5. 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。
中国政府还表示,将加强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,包括:
1. 改善资本市场包容性和适应能力。
2. 增强监管力度和风险管理能力。
3. 提高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能力。
4. 建设培育鼓励长期投资的资本市场生态。
此外,中国政府还表示,将进一步优化金融机构和金融基础设施体系,包括:
1. 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专注主业并完善治理。
2. 加快建设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。
中国政府还表示,将加快建设国际金融中心,包括:
1. 提高上海金融市场价格影响力。
2. 支持香港巩固提升国际金融中心地位。
最后,中国政府还表示,将全面提高金融监管能力,包括:
1. 加强机构监管、行为监管、功能监管和穿透式监管。
2. 强化央地监管协同。
3. 提高风险早发现、早预警、早暴露、早处置的能力。
中国政府还表示,将着力加强金融法治建设,包括:
1. 推动完成金融法立法。
2. 强化监管问责制和责任落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