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融监管总局宣布:2026年6月1日起取消保险许可证
随着《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》的修订,银行保险机构将从此适用金融许可证。2026年6月1日起,所有持有保险许可证的机构应于同年至2028年5月31日期间向金融监管总局或其派出机构申请换领金融许可证,并同步缴回原保险许可证。
此次改动仅涉及许可证种类的变化,未涉及许可证持有主体的改变,也未涉及对原有机构编码的调整。社会公众应注意识别、防范非法金融机构。
此前2019年4月,中国银保监会发布《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》,该办法在促进银行保险机构依法持证经营、规范行业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。然而,还存在部分工作程序不畅、机构主体责任压实不足、对许可证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不足等问题。
此次修订的办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将许可证纳入内控合规管理范畴,健全许可证管理制度;细化完善行政处罚标准,根据违法违规问题性质、危害程度等,分级分类设置行政处罚标准,增加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条款;防范非法经营风险,要求机构退出并缴回许可证后,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,做好证照管理程序衔接。
随着《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》的修订,银行保险机构将从此适用金融许可证。2026年6月1日起,所有持有保险许可证的机构应于同年至2028年5月31日期间向金融监管总局或其派出机构申请换领金融许可证,并同步缴回原保险许可证。
此次改动仅涉及许可证种类的变化,未涉及许可证持有主体的改变,也未涉及对原有机构编码的调整。社会公众应注意识别、防范非法金融机构。
此前2019年4月,中国银保监会发布《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》,该办法在促进银行保险机构依法持证经营、规范行业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。然而,还存在部分工作程序不畅、机构主体责任压实不足、对许可证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不足等问题。
此次修订的办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将许可证纳入内控合规管理范畴,健全许可证管理制度;细化完善行政处罚标准,根据违法违规问题性质、危害程度等,分级分类设置行政处罚标准,增加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条款;防范非法经营风险,要求机构退出并缴回许可证后,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,做好证照管理程序衔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