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社部、财政部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工作的意见》(人社部发〔2025〕77号文),针对企业年金市场现状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改革。
企业年金是我国养老金第二支柱的核心组成,但其“覆盖窄、门槛高”的问题制约着功能发挥。人社部、财政部联合印发的《意见》,以行业堵点为靶心,推出系统性改革举措,为企业年金市场高质量注入新动能。
首先,人社部和财政部提出了解决三大不平衡问题的措施。第一,拓宽覆盖边界,破解“普惠性不足”;第二,优化参与机制,打消“不愿建、不会建”顾虑;第三,强化运营监管,保障资金安全与收益稳定。
其中,拓宽覆盖边界的措施,将覆盖主体从企业扩展至社会团体、基金会、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所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,这将打破“企业专属”限制。同时,明确中小微enterprise可优先参与“集合计划”,借助“统一管理、费用分摊”降低单家企业管理成本,并探索依托集合计划推行“简易程序”,大幅简化中小微企业建立流程。
此外,人社部和财政部提出了优化参与机制的措施。弹性缴费降成本:保留“单位≤8%、合计≤12%”限额,但允许企业根据经济实力灵活调整;简化程序提效率:未建职代会的企业可通过“全体职工讨论+公示”完成民主决策。
同时,人社部和财政部强调了强化运营监管,保障资金安全与收益稳定。要求管理机构建立长周期考核机制(考核周期从1年延长至3-5年),摆脱短期业绩导向。
此外,人社部和财政部提出了升级服务能力的措施。加快建设全国企业年金信息平台和数据库,实现跨机构、跨地区数据互联互通,依托社会保障卡提供查询、转移、待遇申请一站式服务,缩短账户转移接续时间。
根据人社部、财政部的《意见》,未来3-5年将推动企业年金市场发生结构性变化。中小微enterprise成扩面主力,市场主体更趋多元;职工参与意愿提升,基金规模加速增长;专业化服务体系成型,运营质效显著提升。
总之,人社部、财政部的《意见》将从“供给、需求、生态”三方面激活企业年金市场,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,促进共同富裕奠定制度基础。
企业年金是我国养老金第二支柱的核心组成,但其“覆盖窄、门槛高”的问题制约着功能发挥。人社部、财政部联合印发的《意见》,以行业堵点为靶心,推出系统性改革举措,为企业年金市场高质量注入新动能。
首先,人社部和财政部提出了解决三大不平衡问题的措施。第一,拓宽覆盖边界,破解“普惠性不足”;第二,优化参与机制,打消“不愿建、不会建”顾虑;第三,强化运营监管,保障资金安全与收益稳定。
其中,拓宽覆盖边界的措施,将覆盖主体从企业扩展至社会团体、基金会、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所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,这将打破“企业专属”限制。同时,明确中小微enterprise可优先参与“集合计划”,借助“统一管理、费用分摊”降低单家企业管理成本,并探索依托集合计划推行“简易程序”,大幅简化中小微企业建立流程。
此外,人社部和财政部提出了优化参与机制的措施。弹性缴费降成本:保留“单位≤8%、合计≤12%”限额,但允许企业根据经济实力灵活调整;简化程序提效率:未建职代会的企业可通过“全体职工讨论+公示”完成民主决策。
同时,人社部和财政部强调了强化运营监管,保障资金安全与收益稳定。要求管理机构建立长周期考核机制(考核周期从1年延长至3-5年),摆脱短期业绩导向。
此外,人社部和财政部提出了升级服务能力的措施。加快建设全国企业年金信息平台和数据库,实现跨机构、跨地区数据互联互通,依托社会保障卡提供查询、转移、待遇申请一站式服务,缩短账户转移接续时间。
根据人社部、财政部的《意见》,未来3-5年将推动企业年金市场发生结构性变化。中小微enterprise成扩面主力,市场主体更趋多元;职工参与意愿提升,基金规模加速增长;专业化服务体系成型,运营质效显著提升。
总之,人社部、财政部的《意见》将从“供给、需求、生态”三方面激活企业年金市场,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,促进共同富裕奠定制度基础。